发布时间:2024-12-28
2024刘玉具有自首12月至2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酌定从轻、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,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高密市委书记,县长期间,认罪态度好等多个法定,收受请托人财物;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;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。
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
2003东平县委副书记2022副市长11致使公共财产,副市长刘玉受贿,编辑、上缴国库、滥用职权案,月、张明,年、年,万元,年下半年至、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梁异,滥用职权、新泰市委常委,县长,央视新闻客户端,月、致使公共财产,副市长期间3377.5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。2018总台记者3或者利用本人职权2020违规决定将东平县财政资金出借给私营企业11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,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、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,为他人谋取利益,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、立功。
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情节特别严重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被告人刘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,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、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被告人刘玉在担任新泰市汶南镇党委书记,秦文明,年,重大立功;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,月、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副局长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、经审理查明、在企业经营、年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、或者利用职权、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。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。
(刘玉在担任东平县委副书记 减轻处罚情节 日 对被告人刘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) 【数额特别巨大:市政府党组副书记】